李伯平副厅长在全省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结合省厅的工作安排,我对《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做一下具体安排,概括讲就是“落实三点要求、做好四方面准备、搞好六项活动”:
一、落实三点要求
首先,行动要快。现在离《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抓紧工作,尽快做到“报上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网上有文”,为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创造条件。
第二,措施要实。《就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务求一个“实”字。各地要出实招、拿实策、求实效,避免走过场,避免形式大于内容的空洞贯彻和空泛宣传。特别是在工作中,要注重与本级人大、政府的法制化工作相结合,积极纳入本地法制化工作的重要进程;注重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相结合,作为劳动保障检查执法的重要内容;注重与就业工作实际相结合,作为解决就业难点、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举措,确保《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形式要新。各地在贯彻和宣传《就业促进法》过程中,要注重创新形式,既要有集中宣传,又要坚持日常宣传;既要利用好人力资源市场、基层平台等就业服务阵地开展宣传,又要主动走出去,开展“送法进企入户”等活动;既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又要利用好山东就业网、山东就业等手段,使贯彻宣传工作真正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企业,不断推进就业促进法宣传贯彻工作走向深入。
二、做好四方面准备
(一)加强领导,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组织准备。搞好《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领导是关键。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省劳动保障厅已确定成立《就业促进法》贯彻宣传领导小组,由矫学柏厅长亲自挂帅,任组长,我和李瑞明副巡视员任副组长,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培训就业处、失业保险处、就业办等有关处室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推动、配套法规制定、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地也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人员,提出工作目标,确定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完善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特别是要主动与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工作。
(二)开展培训,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业务准备。《就业促进法》是新时期劳动保障部门依法开展就业工作的纲领性行动指南。各地要把组织系统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集中时间和精力,采取研讨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培训。特别是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研究,每一位干部都要熟悉这部法律,特别是从事就业和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的干部,要精通这部法律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同时,要积极协调各地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做好这些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三)广泛宣传,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舆论准备。宣传是《就业促进法》实施的先导。各市要按照国家及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地开展宣传。在宣传时间上,分为两个阶段:9-11月,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出台的意义和主要内容;12月到明年2月,结合《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和各地组织开展的就业援助、春风行动等,进行专题宣传;12月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就业促进法》的立法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公平就业的原则,宣传各市各部门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以及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宣传各市各部门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进行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宣传。
(四)修改条例,做好《就业促进法》实施的法规准备。《就业促进法》是我国就业政策法规体系的总纲。各地要以《就业促进法》为依据,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法规政策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确保法律的全面、顺利贯彻实施。一是要马上着手开展《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就业促进条例》修订调研活动,省厅将于近期提请省法制办和省人大后,组织力量赴有关市进行专题调研,尽快推进《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就业促进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2008年6月底前修订完毕。二是要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法律规定内容和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劳动力调查统计和信息发布等配套规定。三是认真做好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与《就业促进法》规定不相符合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要抓紧修订完善或废止;对缺乏相关规定的要抓紧制定。四是要认真研究现行各项就业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问题,在进一步协调的基础上,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延续、扩展、调整和完善,逐步形成制度化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促进就业的效应。
三、搞好六项活动
第一项是开展“党政领导谈《就业促进法》”活动。请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通过在报刊上撰写专题文章或电视专题访谈等形式,围绕《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贯彻落实进行论述,提高《就业促进法》的高层影响力。
第二项是组织举办《就业促进法》培训学习班。各地要按照“分级分类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好《就业促进法》的学习培训。省里将于近期由省就业促进会会同省就业办联合举办培训班,组织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就业促进会会员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由省促业就业会牵头,邀请有关学者对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撰写相关文章,汇编成册,作为学习教材。
第三项是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和广场集中宣传日活动。按照劳动保障部要求,把12月作为全省《就业促进法》集中宣传月,通过广场宣传、上门宣传、印发宣传品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对《就业促进法》进行广泛宣传。省厅初步确定在
12月22日
为我省《就业促进法》集中宣传日,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都要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品、进行政策咨询解答、举办求职招聘洽谈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当地中心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掀起一个贯彻宣传的高潮。
第四项是举办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就业促进法》电视知识竞赛。竞赛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10月中旬,各市以县、市直为单位分别组队,并做好参赛队的学习培训工作;第二个阶段是预赛阶段,10月下旬到11中旬,各市分别开展预赛,在预赛成绩的基础上,选拔组成本市代表队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第三个阶段是决赛阶段,12月份,由省劳动保障厅主办,省就业促进会、省劳动就业办公室具体承办,在济南市举行总决赛。此次大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优秀组织奖10个,决赛实况将在省级电视台播出。
第五项是统一制作《就业促进法》实施和贯彻的标语口号。在全省范围统一《就业促进法》实施和贯彻的标语口号,对标语口号进行专业设计制作后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本劳动保障平台等窗口单位公开张贴。
第六项是开展全省《就业促进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面向全社会,利用报纸、手机短信平台、山东就业网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提升《就业促进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普及度。
同志们,确保《就业促进法》全面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让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前的三个多月的时间,抓紧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法律的顺利施行,为依法推进就业工作,全面实现我省劳动保障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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